大学考试可能会变得很难。近年来,许多高校都在努力推进“教考分离”改革,以防止教师在考试中降低难度和“排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例如,据媒体报道,不久前,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实施了《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等多个课程“教考分离”模式;自2020年11月起,辽宁省在全省近10所高校进行了教学与考试分离试点,今年7月将基本实现全省主要考试课程的全覆盖。
“教考分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十分普遍。小学学期统一考试和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属于“教考分离”,即教师不设题、不评卷、不评价学生,但地方教育部门统一命题和评分试卷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实践中,“教考分离”的实施加剧了基础教育唯分数化的趋势。最近,国家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减轻负担的措施,包括小学低年级学生无法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和排名未公布等。
针对当前“杀中小学、快乐大学”的问题,提出中小学生应减轻负担,大学生应适当增加负担。将基础教育“教考分离”模式应用于大学课程考试已成为一种选择。具体来说,大学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考分离”模式。可组织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或学校联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或在学生的课程成绩中占有一定权重,并将统一考试或联考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教学绩效的重要依据。此外,对于无法实施省级统一考试和联考的课程,可在学校推行“教考分离”,由学院(系)指定教师而非课程教师撰写问题,并可实施“第三方评估”。
从考试的角度来看,“教考分离”确实可以促进教师重视教学,让学生认真对待考试。但是,不言而喻,在真正推动“教考分离”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教考分离”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应试理念,即以一次考试成绩评价学生,这明显背离了当前注重过程性评价的要求。对于探究式和项目教学的课程教学,不宜采取简单的考试评价。
“教考分离”的大力实施将导致应试型大学的教学。为了适应这种模式,教师可能会围绕考试组织教学。为了保证“教考分离”的客观性,命题者还可能产生大量的标准化问题。这样,大学教学也会缺乏个性。事实上,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实践是全国“教考分离”。考试和评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所有英语教师不参加。近年来,CET-4和CET-6鼓励应试英语的声音时不时会出现。
此外,与基础教育的“教考分离”应该在学生中加以区分不同,如果高校的“教考分离”是真的,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大量学生考试不及格或分数低。笔者预测,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可能会暂停升学,因为学生的考试成绩可能与入学和就业有关,而这两点无疑是目前高校最关心的。换言之,如果不能解决高校办学的功利性问题,“教考分离”必然会滑向低难度水平。因此,如果你想问,“教考分离”能提高大学教学质量的有效性吗?答案是,看起来不错,但本质上很难。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当务之急是改革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投入教育教学,落实和扩大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严格实施人才培养标准。现实中,一些高校重学术研究轻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中过分追求考研率或就业率,围绕考研科目”紧密”组织大学教学,,甚至要求教师放宽学生就业评分标准。这些都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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