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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结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突出规则和道德,加强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

自古以来,教师就是一种高尚而美丽的职业。人们把教师视为“辛勤的园丁”和“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负面新闻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意见》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必须加强教师法制教育。我国《教师法》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基本法。其特点是将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教师法》一开始就提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明确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做一名教师”是教师的法定义务。“品行恶劣、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法》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突出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意见》以《教师法》为基础,提高教师法律素养,加强师德建设,是推进全面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底线,纪律和规则应该站在法律面前。

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操守十大指引》、《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操守十大指引》、《新时期幼儿园教师职业操守十大指引》,界定了新时期教师的职业规范,划定了教师行为的边界。是当前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和高校应推动实施《新时期教师职业行为十大指引》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详细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点关注大学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学术不端行为、中小学教师非法带薪补课以及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和礼物。问题一经查实,就要组织处理,依规依纪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职务。

《意见》对突出的师德问题进行了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体现了纪律的刚性。只有铁的纪律才能转化为教师的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守。

十年的树木和一百年的人。道德是法律和纪律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意见》把法纪结合起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抓住问题的根源。

法纪结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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